1、破产重整期间签订合同有效吗
在破产重整期内签署的合同其有效性需依据特定情况进行判断剖析。一般而言,若签署的合同满足如下所述的各项条件,一般视为拥有合法效力:
第一,合同需系基于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愿而达成,无任何欺诈、胁迫等不当行为;
第二,合同条约不能违背法律法规中的强制性规定;再者,合同的订立步骤应遵循相应的法律规范及破产重整规则。然而,假如在合同缔结过程中涉及对破産企业债权人权益导致伤害或违反破产重整程序等问题,则大概被断定为无效或者可以撤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拥有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2、破产重整期间债务人可行使的权利有什么规定
在破产重组推行过程中,债务人享有肯定范围内的法定权益。譬如,债务人可以在监督机构的授权下,自主处置其固定资产及平时运营事宜。该类举措能够帮助债务人充分运作并发挥自己独特的角逐优势,进而拟定出更为精确且适当的债务重组策略。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七十三条
在重整期间,经债务人申请,人民法院批准,债务人可以在管理人的监督下自行管投资理财产和营业事务。
有前款规定情形的,根据本法规定已接管债务人财产和营业事务的管理人应当向债务人移交财产和营业事务,本法规定的管理人的职权由债务人行使。
3、破产重整期间债权人怎么样倡导债权行为的规定
在破产重整这一关键时刻,债权人要倡导其债权时,需要严格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及具体程序需要。
第一,他们需要在规定时间内,向破产管理团队提交债权申请并附带相应的证据材料。在破产重整阶段中,债权人会议饰演着至关要紧的角色,作为决策机构,债权人可借此机会参与其中,充分表达个人看法与需要。总而言之,在破产重整过程中,债权人倡导债权需根据法律法规进行,以确保自己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
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
债务人所欠职工的薪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成本,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保成本,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不必申报,由管理人调查后列出清单并予以公示。职工对清单记载有异议的,可以需要管理人更正;管理人不予更正的,职工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破产重整期内的合同有效性需依状况判断。若合同基于双方真实意愿、无不当行为、不违背法规,并遵循破产重整规则,一般有效。但如合同损害债权人权益或违反重整程序,则可能无效或可撤销。